一、項目概況
鹽城市國投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在大豐港石化新材料產業園新增用地66667平方米用于建設鹽類危廢收儲及資源化利用處置工程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在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應對該工程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蘇州科太環境技術有限公司受鹽城市國投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進行鹽類危廢收儲及資源化利用處置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蘇州科太環境技術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對項目所在地進行實地踏勘、調研,并收集有關材料,在此基礎上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對影響
(1)廢水
擬建項目廢水包括廢氣吸收液、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廢水經預處理達到接管標準后接入園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2)廢氣
擬建項目廢氣主要為生產工藝廢氣。廢氣經急冷+一級多相催化氧化+二級多相催化氧化+濕法電催化氧化等措施處理后,能實現達標排放。
(3)固廢
擬建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碳渣、浮渣、磷渣、硫渣、生活垃圾等;碳渣、浮渣、磷渣、硫渣等委托處置,生活垃圾環衛清運。經上述處理后,擬建項目固廢零排放。
(4)噪聲
擬建項目高噪聲設備主要為各類泵、風機等,采用隔音、消音、基礎減震等措施后,設備運行噪聲對該區域的環境噪聲影響較小,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的要求。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擬建項目不屬于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國家發改委令2011第9號)、《江蘇省工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2年本)》(蘇政辦發[2013] 9號)和關于修改《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2年本)》部分條目的通知(蘇經信產業[2013]183號)中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得當,經有效處理后,可以保證污染物穩定達到相關標準的要求,不會降低區域環境功能類別,并能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在采取一定風險防范措施后,項目風險值可接受。因此,在建設方嚴格按照“三同時”的要求,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轉、充分重視風險防范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出發,擬建項目在大豐港石化新材料產業園建設是可行的。
四、公眾查閱信息方式及期限
如果公眾對認為有必要索取補充信息,請與環評單位聯系。
環評單位:蘇州科太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郵箱:353258542@ qq.com
五、征求意見對具體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網站提交、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六、征求意見對具體形式
自信息發布起十個工作日內。
七、建設單位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鹽城市國投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朱經理
聯系電話:1377088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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